導讀:2月21日,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發布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,判定ofo運營公司東峽大通(北京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在十日內向天津飛鴿車業發展有限公司支付貨款7271萬元,并支付
發表日期:2019-06-02
文章編輯:興田科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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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1日,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發布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,判定ofo運營公司東峽大通(北京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在十日內向天津飛鴿車業發展有限公司支付貨款7271萬元,并支付違約金778.9萬元,同時由東峽大通承擔44萬元的案件受理費。
案件審理結束時間為2018年11月13日,北京法院公開判決書時間為2019年2月20日。
【來源:Techweb】【作者:行者崟濤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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